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煤电价格涨跌影响几何
对此,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、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坦言,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,扩大上下浮动范围,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,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,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
择 远
日前,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,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,拟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支付部分购买房产价款。
这家公司于去年8月份上市,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.49亿元,超募资金总额为2.95亿元。对于此次购买房产的必要性,公司解释称,不仅能解决公司短期的办公用地紧张的需求,更符合公司长期业务布局的战略部署;同时,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,资金和资源投入均是为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。
上市公司用募集的资金购买房产,这种情况时有发生。投资者是否该对此“点赞”?
笔者认为,要客观、理性、谨慎地看待。一方面要看这样的操作,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募集资金用途的描述相一致;另一方面,要看购买房产是否属于公司发展需要,如果是用于建设研发中心、实验室等,未尝不可,如果是借此之名,最终挪作他用,就不合适了。
年内银行千万元级大额罚单频现 楼市仍是监管重点
值得注意的是,信贷资金违规输血房地产依然是银行受罚“高发区”,其中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、违法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、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“四证”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仍是监管处罚重点
对于上市企业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自用房产的监管,可以参照《再融资审核财务知识问答》和《再融资审核非财务知识问答》,相关规定显示“募集资金不得投向房地产项目”。但是,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或房产的,如购买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高(拟购买土地或房产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%),审核中需关注其融资必要性,防止其利用募集资金投资房地产。但是,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工业用地的除外。
由此可见,为防止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投资房地产业务,监管部门是严格把关的。
或许有投资者会说,上市公司的自有房产,在关键时刻可以“救”企业,且是有先例的:有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,靠在关键时刻卖房避免了退市。
对于上市公司这种行为,监管部门也会密切关注。比如,交易所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说明启动出售房产交易的目的、是否具有商业实质,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出售房产事项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。
笔者认为,通过买房再卖房拯救业绩,看似上市公司业绩得到短暂的喘息,实现了扭亏为盈,但并没有从本质上消除经营问题,这是不可取的,也是不一定能实现的。对上市公司而言,还是要专注于主业,寻求更有质量的发展。
多公司“跨界”抢锂 全球锂矿资源争夺战加剧
本报记者李婷紫金矿业日前披露,拟以约49.39亿元(9.6亿加元)溢价36%收购加拿大新锂公司(NeoLithium)所有股份,预计交易将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。紫金矿业相关负责人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锂是新能源战略性矿种,是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需拓展的战略性资源,公司将依托原有矿业开发优势进一步拓展与新能源相关战略性矿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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